车买的交强险,第三者(20万),不计免赔A款。出了车祸,我的全责,法院判了5.6万(医药费1.7万,误工费1.8万,陪护费1.4万,之后治疗费3千,营养费8百……)保险公司说只能赔3万。(陪护费4K,误工费9K,医药费1万,之后治疗费不报,营养费不报……)合理吗??该怎办??
保险公司只是部份履行了合同,对于争议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保险合同上的争议解决条款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同时,也可以向当地保监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新的交强险第三者只有12万,多出部必需购买商业险第三者来赔付
我建议您可以申请复议,如果不成可以相当地法院起诉
对车险不太了解,来学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