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法对个人购买人寿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1、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行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我国税法规定:对寿险的给付金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 3、我国《民法》和《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能否并入被保险人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或虽指定了受益人,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身故,或丧失、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和征收遗产税;指定了受益人的,由指定受益人享有,不计入被保险人的遗产总额,不征收遗产税,不须用来清偿债务。这是节税、避免财产流失的好办法。
谈这个问题,未免过早了吧?中国现在还没有征收遗产税。。。。。
免个人所得税,免抵债,免遗产税
不征收遗产税,难怪那么多有钱人都这样来做!原来是为了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