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上海一家单位工作,单位为其付了外来务工综合保险费,现我父亲生病住院,单位已经缴纳了三年的费用,请问这种 情况医保起付标准是怎样
您好!目前上海针对外劳力综合保险的住院赔付情况如下:1)起付线:1500元——自己承担部分;2)超过1500元部分,社保承担80%,个人承担20%;都仅仅针对社保范围内部分给予报销;3)外劳力综合险,目前都需自己先现金承担费用,后续再凭票报销(目前好像都是太平洋保险公司),具体细节可以咨询12333热线。
你好!你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
你好!起付线是1500元,每一年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老年补助等三项待遇你可以同单位讲的
按你父亲的情况,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
起付线1500,1500以上报销80%,上限为4倍年平均工资。
你好,关于你的这个问题,你要了解具体的详细信息,建议你马上打12333社保局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