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买保险时高血压、糖尿病一栏没勾选,四月突然因肺栓塞身故。由于没有第三者在场,业务员坚持签合同的时候没告知这两个病,合同犹豫期过后才告知的。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退还全额保费,怎么办
您好!像您这种情况,一月投保,四月被保险人身故,中间也就三个月的时间,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中都是有观察期的,这要具体看一下合同,有的是180天,有的是90天,如果发生身故的时间是在观察期内,那么最多也就是退还保费,不会赔付保额的。至于谈到如实告之的问题,这是保险中最重要的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有的情况是客户说了,但业务员没有写上;有的是客户就没有说,业务人员也无从知道;现实中这两种情况有时不好界定,但保险公司都是站在客户的角度尽量做到有利于投保人的利益。像您这种情况还是争取让保险公司退还保费,做到通融理赔,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因为高血压、糖尿病在保险里都是拒保的。
您好!1)投保时候,没有履行如实告知,RE:可以斟酌一下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2)“合同犹豫期过后才告知的”RE:不知道是否能提供证明?可以从这里着手,正常情况下,只要告知了,合同下来后告知的话,代理人是需要协助客户做资料信息的变更和提交重新核保手续的。
您好!出现健康如实告知问题。1、因疏忽造成,或其它原因。2、是否是客户故意隐瞒。3、还是业务人员没有如实填写。分清责任,与公司协商。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肯定是不进行赔付的。关键的问题是当时在填写的时候是业务员不让告知的,还是其它原因,这种情况最好先与保险公司说明。
你好,这种情况违反了如实告知原则,保险法规定投保时必须如实告知,如故意不履行,则不赔偿,也不退还保费。看能不能和公司沟通一下,是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则可以退还保费的。
像您家人的这种情况,即使当时告知了,从一月到四月这么短短几天因病导致的身故也是不赔偿的,大病的观察期要180天。连观察期都没有过,所以即便当时因疏忽没写,那也是不赔的!属于带病投保。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您当时关于该项的告知是空白什么都没填还是填的是否?本人从业13年,具有核保和理赔经验可以给您一个准确答案可把具体情况发我邮箱或电联。
你好!感谢你来这里咨询!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下没有在投保单上告知的?责任的界定是需要证据的。但最终的处理,保险公司一般都会遵循对客户有利的原则。
不了解你的叙述是否事实!据我了解若投保时,健康告知 项未填写的话,应该不能被核保通过的也就是承保不了的。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是风险的精算机构,对于未如实告知的事件或纰漏出现未填写承保的,各家公司的都有投诉部门,可以就实际事件争取一下!还有,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对被保险人的肺栓塞有没有促进关系不清楚,对此你可以咨询医生!据我所知大病若没有任何诱因的话,突然瘁死的(在投保3各月内)可能性有多大?你想过吗?保险公司是风险医学测算和评估机构,你可以设想!只要你能疏通自己,然后你就可以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