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4岁,生宝宝之前公司有给我保险,我生完休假后发现公司没帮我继续交了
您好!您提的问题较笼统,不太详细,不知道您单位为您办的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也不知道您的保费停止交纳多久了? 如果是社保,您只要到您交费所在的社保机构去续交即可,社保继续有效. 如果是商业保险,《保险法》第36、37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可以到劳动仲裁,进行起诉单位,让单位给您补上。就可以领取上生育金了。祝您好运!
您好 您意思是公司之前都一直帮您交着保险呢是吗? 如果是的话,只要生育之前生育险这块交满12个月就可以享受生育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