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1月24日办理了医疗补充保险,至2009年11月25日到期,我在2009年11月24日住院治病至2009年12月28日,用医疗费4876元,请问我的住院补充保险怎样报销。
2008年11月24日办理了医疗补充保险,至2009年11月25日到期,我在2009年11月24日住院治病至2009年12月28日,用医疗费4876元,请问我的住院补充保险怎样报销。您好!带保单.身份证.存折.住院资料.用药明细.病例 到保单所在保险公司办社保剩余部分(自费药除外)理赔
你好,请问你买的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那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9年还在续费吗?另外你在单位或社区还有买保险吗?还有你可以拨打保险公司服务号码要求公司给你安排一个人给做服务,办理赔都是可以的。
你好:因为伱的保单到2009年11月25号到期,住院是2009年11月24号。建议你先把续期医疗保费交了,在办理理赔。具体的事宜还是咨询你的代理人。
您的疾病是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应该可以得到理赔。请问是否已经报案?是否已经跟您的保险代理人取得了联系,有人上门服务岂不是更好?如果没有,请带上所有资料,去投保的公司柜面办理即可。
你好!不知道你是买了哪方面的医疗!要不见了面看看你买的医疗合同吧,好不!我是职业保险理财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