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已买了国寿的康宁终身重疾保险。我以前生过病,由于45岁以下买重疾险不用体检,我看以前得过的病不是大病,且觉得跟险种上罗列的重疾没多大关联,加上年代久远,以前的病历资料无法提供,所以投保时就未说起得过病,并非有意隐瞒,假如我两年后发生保险疾病,我会被拒赔吗?所交保费能退吗?
第一楼的平安同事说的对。你的投保行为是发生在具体什么时间?如果合同生效是在2009年10月1日前。合同生效两年后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也是拒赔的。也是不退还保险费的。如果保险合同生效日是在2009年10月1日后,合同生效两年后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应该理赔。新保单适合新法。旧保单适合旧法。旧保单与旧法有争议的。不能做出合理解释。以新法为主。现在保险公司都是比较人性化。像平安承诺的是:为客户找理赔理由。
非常感谢您的咨询新保险法中有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未进行如实告知的两年之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借口不赔,或是解除合同所以说如果是两年后的话,你这个肯定是要理赔的如果两年以内就不好说了....让每个家庭拥有平安
你好!感谢你来这里咨询!你的投保行为是发生在具体什么时间?新保险法是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这之后的投保行为均适用新保险法,即如果2年后患合同中的大病之一,是一定能获得理赔的。如果是在这个时间点之前投保的,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