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意外或90天后因疾病初患一类重疾,按附加提前给付保额的80给付""一类重疾""保险金;因意外或90天后因疾病初患二类重疾,按附加提前给付保额的20给付""二类重疾""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调整”那个“提前给付”是什么,假如买10万保额,提前给了8万或2万,那剩下的呢?还有“发生一类和二类重疾赔付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照重疾赔付的金额等额减少”,那又为什么“发生一类或二类重疾赔付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不变”,两个情况有什么区别呀?
您好! 1、提前给付是一旦确诊为重大疾病并符合条款规定就立刻赔付,不需要经过治疗才能赔付的意思.基本上的重大疾病保险都是提前给付类型. 2、”基本保险金额调整”那个“提前给付”是什么,假如买10万保额,提前给了8万,那剩下的呢? 答:剩下的2万是寿险保额,就是身故金。 3、“发生一类和二类重疾赔付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照重疾赔付的金额等额减少”, 答:该意思和第2个问题一样。
朋友,“提前给付”的意思是不用等治好病拿发票来报销,而是经专科医生确诊是重大疾病的其中一种就可以赔偿了。这是保险公司尊重生命的表现。
提前给付的意思是附加的重疾险一旦赔付后,主险的额度相应减少,目前大部分公司的重疾险都是提前给付类型的。像新华的重疾险是非提前给付类型的重疾险,意思是,即使赔付了重大疾病的保额,主险的额度和利益完全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