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根签证
- 50万境外医疗
- 保高风险运动意外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必选保障 | ||
意外伤害 | 5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 |
疾病/意外医疗 | 5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自该疾病或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因该疾病或事故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
营运交通意外伤害 | 50万元 | 保障75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乘坐营运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 |
高风险运动医疗 | 5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参加如“投保须知”所述运动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因该事故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
银行卡盗刷损失 | 8100元 | 保障成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被保险人个人银行账户(详见投保须知说明)被他人盗刷、盗用、复制,或被他人在银行柜面及ATM机器上盗取或转账,造成的被保险人向发卡行挂失或冻结前30个自然日内实际发生的损失,按实际损失给付保险金。 |
探访补贴 | 1.5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身故、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连续住院超过10日,由救援机构确认并安排被保险人的1位成年亲属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探访,给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
身故送返/丧葬保险金 | 2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自该疾病或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因该疾病或事故身故,须联系救援机构安排运送遗体或骨灰至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给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其中丧葬费不超过1.5万元。 |
行李延误购物补贴 | 2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随行托运的行李在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原出发地、原居住地除外)后未按时送抵,延误满8小时后,给付紧急需要购置日用必需品的实际费用。针对同一保险事故,“行李托运丢失”与“行李延误购物补贴”保障,仅按其中赔付金额较高一项给付保险金。 |
家庭财产火灾爆炸损失 | 1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下列原因导致其房屋及家庭财产损毁,给付保险金: |
管道爆裂损失 | 1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及公共区域漏水导致家庭财产损失,按实际损失给付保险金: |
行李托运丢失 | 75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交付给航空公司托运和保管的行李因转运错误或盗窃导致遗失,需立即向航空公司报案并在24小时内取得航空公司的书面证明,给付保险金: |
旅程取消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合同签发日起至被保险人出发前,如因以下原因,导致取消旅行,给付已支付未使用且无法退还的旅费,“旅程缩短”及“旅程取消”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1万元: |
家财盗抢损失 | 1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经公安部门确认的盗窃、抢劫行为导致其存放于房屋内家庭财产直接损毁,按实际损失给付保险金: |
旅程缩短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开始后,因以下原因无法继续旅行须返回境内日常居住地或工作地,给付已支付未使用且无法退还的旅费,“旅程缩短”及“旅程取消”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1万元: |
高风险运动伤害 | 5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参加如“投保须知”所述运动发生意外事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 |
未成年人回国协助 | 1.5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身故、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连续住院超过10日,救援机构协助被保险人的1位随行且无人照管的未成年人回国,给付由此产生的1张经济舱机票费或差价费: |
拒签补贴 | 5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申请申根签证被拒,给付由此产生的签证费实际损失。 |
旅行证件遗失 | 5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盗抢遗失证件(护照、旅行交通票据、其他旅行所须证件),且在发现遗失后24小时内向当地警方报警并取得警方书面证明,给付合理且必要的证件重置费(含证件重置所需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
个人钱财盗抢损失 | 1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个人现金/旅行支票盗抢事故,须自该事故发生之时起立即向事故发生地警方报案,给付由此产生的合理损失费: |
个人责任补贴 | 5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过失或疏忽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需要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给付保险金。 |
医疗运送及送返 | 1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由救援机构确认有运送及送返必要的: |
随身行李损失 | 65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以下原因(不含个人行李交付航空公司进行托运和保管期间)导致被保险人随身携带的行李或物品遗失或意外损坏,给付保险金: |
(2)被保险人名下信用卡主卡及与其关联的附属卡;
(3)被保险人为持卡人的信用卡附属卡;
(4)被保险人名下的银行网络账户;
(5)被保险人名下的银行手机账户;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 所有保障
(1)以就医为目的或违背医嘱进行的旅行;
(2)参与任何有奖金或报酬,职业性,竞技性的体育运动训练或比赛;
(3)置身于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航除外)期间;
(4)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5)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中暑、猝死、高原反应,妊娠、流产、分娩;
(6)接受整形、美容、整容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
(7)艾滋病、精神病/精神和行为障碍、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投保前已患有的残疾和疾病及其并发症;
(8)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挑衅、斗殴、故意自伤或自杀、细菌或病毒感染(意外伤害除外);
(9)体检、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或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牙齿保健和修复(意外伤害导致的一般牙科治疗和手术除外);
(10)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期间,受雇于商业船只、服军役、职业性操作或测试任何种类交通工具期间;
(11)从事石油挖掘、采矿、空中摄影、处理爆炸物、森林砍伐、建筑工程、水上作业、高空作业之类的职业活动;
(12)恐怖袭击、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期间;
(13)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14)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行为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
(15)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2. 医疗及紧急救援保障
(1)根据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的意见,可以被合理延迟至被保险人返回原出发地后进行而被保险人坚持在境外进行的治疗或手术;
(2)任何因第三方提供服务而被保险人不需负责给付的费用或任何已包含在旅行收费中的费用;
(3)任何未经由保险人所委托的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的费用。
3. 旅程阻碍保障
(1)未能从承运人处取得旅行延误、行李延误时长及延误书面证明;
(2)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导致的旅程延误、取消、变更等损失;
(3)投保前已存在的罢工、暴乱以及当时已经发生的任何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
(4)被保险人非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班;
(5)国家机关的执法或司法行为;
(6)任何可以从其他保险计划、政府项目、酒店、航空公司、旅行社或其他旅行服务机构得到退还或赔偿的费用;
(7)由政府法律规定引起的损失,或由于旅行服务机构,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的过失、疏忽、破产导致本次预定旅行无法正常进行;
(8)在购买本旅行保险前知道或应当知道已存在可能导致旅程缩短或取消的情况或条件;
(9)因海关或其他管理当局的延误、没收、隔离、检验或销毁或扣留引起的损失;
(10)未能及时通知旅行社、导游、运输人或旅店需取消或缩短此次旅行;
(11)留置其行李于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
(12)金银、珠宝首饰或饰物、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个人商务助理设备(PDA)、图章、文件、易碎或易破物品、用于商业活动的物品或样品、债券、票据、印花、息票、地契、股票、代币卡、磁带、记录卡、磁盘或其他类似设备上的数据、托运的行李、邮寄或船运的纪念品或物品、动植物、食物、家具、古董、在用的运动器材、经任何其他责任方修理后能正常运行或恢复其正常功能的物品、机动车辆及其附件、摩托车、船、发动机或其它运输工具;
(13)被保险人办理完登记手续后未能准时登乘原计划搭乘的航班。
4. 个人财产保障
(1)因海关或其他管理当局的延误、没收或扣留引起的丢失;
(2)正常的磨损、折旧、虫蛀、发霉、腐烂、侵蚀、逐渐退化、光线作用、或在加热、干燥、清洁、染色、更换或维修过程中、或因刮损、出现凹痕、机械或电力故障、使用不当、手工或设计欠佳、使用有问题物料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坏;
(3)物品因放置于无人看管的车辆而遭偷窃,但有明显暴力痕迹者除外;
(4)个人行李交付航空公司进行托运和保管期间,放置于公共场所无人看管期间;
(5)损失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尚未向警方报告且无警方书面证明的损失;
(6)金银、珠宝首饰或饰物、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个人商务助理设备(PDA)、图章、文件、易碎或易破物品、用于商业活动的物品或样品、债券、票据、印花、息票、地契、股票、代币卡、磁带、记录卡、磁盘或其他类似设备上的数据、托运的行李、邮寄或船运的纪念品或物品、动植物、食物、家具、古董、在用的运动器材、经任何其他责任方修理后能正常运行或恢复其正常功能的物品、机动车辆及其附件、摩托车、船、发动机或其它运输工具;
(7)旅行结束后已不必要的旅行证件或签证费用,或丢失的护照、旅行票据及其它旅行证件重置成功后的所有开支;
(8)附属卡持有人转账交易;
(9)银行账户借给他人使用期间或被他人诈骗,被其雇佣人员、代理人、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人员在银行柜面、ATM机器或网络支付平台上盗取或转账;
(10)在没有被胁迫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其信用卡主卡所关联的附属卡持有人向他人透露银行账户号及密码;
(11)未遵循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账户使用规范,其他平台或其他第三方已经依据服务承诺向被保险人履行的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12)银行账户被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通过本人绑定非银行支付平台的快捷支付、非银行理财类平台、借贷类平台,以及相关手机APP造成的资金损失;
(13)涉及对公业务导致的资金损失;
(14)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走私、违法贸易或运输;
(15)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在挂失或冻结前7个自然日以外的损失。
5. 个人责任保障
(1)对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雇主或雇员人身或财产造成的伤害或损坏;
(2)被保险人的职业、业务或贸易活动;
(3)由被保险人所拥有或者由被保险人监管或控制下的动物或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参加赛马、赛车、使用枪支、使用或拥有海、陆、空运输工具(无论有无营运执照)、使用(暂时居住除外)或拥有土地房屋;
(5)由法院裁判的惩罚性、警戒性责任或罚款、惩罚;
(6)被保险人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赔偿的义务;
(7)任何由法院裁判的惩罚性、加重性或警戒性的赔款。
6. 家庭财产保障
(1)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无明显盗窃痕迹、窗外钩物行为、门未锁遭盗窃;
(3)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
(4)民众骚乱、没收、征用、行政或司法行为;
(5)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6)私自改动原管道设计、施工、管道试水、试压造成管道破裂跑水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自身的损毁;
(7)管道破裂致使供水中断造成的损失,因管道存在材料质量问题致使管道破裂,需由管道生产厂商承担的更换问题管道的费用;
(8)房屋连续60天无人居住,存放于院内室内的农机具、农用工具、生产资料、粮食及农副产品,存放于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易屋棚及柴房;
(9)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10)在房屋内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建筑材料;
(11)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手表、票证有价证券、古书籍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电子存储设备和资料、各种磁盘、磁带、影音激光盘、日用消耗品各种养殖及种植物;
(12)存放于地下室、独立于居民楼的储藏室的财产;
(13)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自身损毁;
(14)因为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的保险标的被抢劫、诈骗造成的损失。
7. 其它保障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发前已知且已存在的可能导致绑架或非法拘禁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罢工或暴乱;
(2)被保险人非法滞留境外期间。
8. 申根签证拒签损失
(1)因自身原因没有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参与官员会见导致的签证费用的损失;
(2)出行目的是为了非法移民或该出行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被保险人为他人代办签证的;
(4)任何其他代办机构收取的手续费或代办费;
(5)签证机构已经向被保险人退还签证费用;
(6)提供的签证的申请材料不属实、因违法记录或恐怖活动记录而被拒签;
(7)被保险人的间接损失;
(8)因自身原因没有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参与官员会见导致的签证费用的损失。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 保险条款
- 1、环球游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意外)[2013]主45号
- 2、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意外)【2013】主56号
- 3、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医疗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健康)[2015]附46号
- 4、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紧急医疗运送和运返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健康)[2015]附47号
- 5、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身故遗体送返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意外)[2013]附528号
- 6、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亲友慰问探访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意外)[2013]附527号
- 7、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旅程取消或缩短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意外)[2013]附526号
- 8、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托运行李丢失和延误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家财)[2011]附70号
- 9、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旅行证件丢失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家财)[2011]附73号
- 10、签证费用损失保险条款-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其他)[2014]主22号
- 11、家庭财产火灾爆炸保险条款(2012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家财)【2012】主24号
- 12、家庭财产盗抢保险条款(2012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家财)【2012】主25号
- 13、家庭财产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条款(2012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家财)【2012】主26号
- 14、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行李和随身物品损失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家财)[2011]附69号
- 15、附加旅行期间个人现金、旅行支票盗抢保险条款 -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家财)[2015]附78号
- 16、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个人责任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责任)[2011]附78号
- 17、附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意外)【2013】附834号
- 18、附加银行卡盗刷保险条款-人保财险人保财险(备-家财)[2011]附83号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1、环球游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2、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3、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医疗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4、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紧急医疗运送和运返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5、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身故遗体送返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6、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亲友慰问探访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7、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旅程取消或缩短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8、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托运行李丢失和延误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9、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旅行证件丢失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10、签证费用损失保险条款-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11、家庭财产火灾爆炸保险条款(2012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12、家庭财产盗抢保险条款(2012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13、家庭财产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条款(2012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14、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行李和随身物品损失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15、附加旅行期间个人现金、旅行支票盗抢保险条款 -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16、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个人责任保险条款(2009版)-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17、附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 18、附加银行卡盗刷保险条款-人保财险-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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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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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查看理赔进度?
A:您通过新一站申请的理赔,可以登录http://www.xyz.cn/help/chaxun.html#cs,或者通过“新一站保险网”App,“新一站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实时查看理赔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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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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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按照要求填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新一站。
STEP4:新一站会协助您将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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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多长时间能修改完成?若在修改完成之前出险怎么办?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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